6月17日上午 ,高丙工借山东律师高丙芳署理农人工讨薪官司被控虚伪诉讼罪一案 ,芳案在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 。回溯后法院维持原判,署理讼审申述上诉人、农民原山东某律所主任高丙芳犯虚伪诉讼罪 ,名讨获刑四年,薪被并处罚金。判虚原审被告人、伪诉包工头米建军和陈欢也因虚伪诉讼罪被判缓刑,高丙工借刑期分别为三年和一年 。芳案两名包工头认罪认罚,回溯后但高丙芳一向不认罪 。署理讼审申述
6月26日 ,农民高丙芳辩解人奉告新京报记者 ,名讨高丙芳决议申述 。
本案审理过程中一向随同两个争议焦点:一是高丙芳和包工头就高在承受托付时对农人工薪酬结清是否知情各不相谋 ,这关系着高丙芳的罪与非罪;另一个焦点问题在于包工头米建军结清农人工薪酬后 ,借用农人工名义申述粥店修建公司,是否构成虚伪诉讼 。
署理过多起农人工维权案子的北京福茂律师事务所主任时福茂以为 ,假如高丙芳在一审判定后才知道农人工薪酬被包工头结清 ,那阐明高在申述时没有伪造现实的片面成心